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走在前、作示范”标准定位,努力把海事司法应该做、能够做、必须做的事情做好,坚定扛起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增进民生福祉的职责使命。
要抓实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发展大局。高度统一讲政治与讲法治,以法治浙江建设20年为新起点,在维护海洋权益、服务开放大局、提升国际话语权、应对风险挑战中彰显司法担当。高度统一服务大局与司法为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更好服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度统一公正司法与改革创新,持续优化国际海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深化海事审判“三审合一”改革,加快推进“法护海事”集成应用建设。认真学习宣传生态环境法典,将法典的新理念、新要求切实贯彻到海事审判和海洋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中,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要坚持强基固本,深化专业化建设,全面提高海事司法能力。紧扣“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健全维护海洋权益的体制机制,提高海上执法和海事司法能力”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海事法院作为专门法院,既是办案机关又是研究机构”的理念,扎实开展“精品战略提升年”,做实“审判、学习、研究”一体化建设,加强“评、推、树”,体系化推进业务领军人才、审判实务专家、办案能手和综合型干部培养。加强派出法庭规范化、特色化建设,坚持“小阵地服务大格局”,实现专业化审判与便民化服务相统一。
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从严正风肃纪,努力营造“三好”“两要”浓厚氛围。持续加强清廉法院建设,严格落实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立起从严监管硬规矩,健全责任传导、督查考核、追责问责闭环机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认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进一步擦亮“开放包容、专业精进、勤廉并重”的鲜明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