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因其解决便利性和系统性,“一案结、多案消”,这条带着东方智慧的解纷密码,国际影响力与日俱增,也成为中外当事人主动选择浙江的原因。
温州一合资公司因中外股东经营分歧陷入僵局,外方股东向龙湾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并申请行为保全。“案件背后,是潜在的系列诉讼、公司解散风险及千余名员工的就业稳定。”该院专委金丛和审判团队组织开展十余次线上、线下调解,向双方充分释明诉讼成本和商业风险。最终,双方达成整体和解方案的同时,外方股东还主动提出后续合资合同争议由原约定的境外仲裁变更为温州法院管辖,用行动投下信任票。
这张信任票,早就有迹可循。浙江高院1994年二审审结的香港达汇公司与日本国上海商会株式会社投资纠纷案中,经合议庭调解,确认未实际出资的港方当事人退出合资企业。纠纷解决后,日方当事人追加投资300万美元,受到时任最高法院院长任建新肯定。
调解,在浙江涉外司法领域焕发新生机。2023年7月,浙江高院与省贸促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形成引入外籍调解员、建立中立评估机制、市场化解纷等创新举措。全省11个地市迅速实现涉外诉调对接机制全覆盖,涉外案件调解成功率从21%提高至43%。越来越多的中外当事人,开始主动选择调解。
“以外调外”,是浙江涉外调解最鲜明的特色。义乌法院与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合作,来自15个国家的20名外籍调解员累计化解涉外商事纠纷1300余件,涉及金额1.69亿余元。在青田,侨乡特色催生“海外版枫桥经验”,法院聘任18名侨联精英及归侨人员为特邀调解员,依托“侨纷一件事”应用,实现海外华侨“掌上解纷”。
走向世界,贡献规则治理新智慧
“洋生意”好做,“洋官司”难打。近年来,随着出海规模持续扩大,越来越多企业“走出去”后遇到如此维权困境,遭遇涉外商事纠纷不会诉、不敢诉、不愿诉。
曾有媒体痛心指出,中国企业涉外纠纷解决普遍存在“3个90%现象”:因谈判地位弱且未很好掌握国际商事规则,90%以上中国企业签订的涉外商事合同,其争议解决都选择了国际商事仲裁;其中90%选择了外国仲裁机构;一旦双方发生争议,90%以上的中国企业在国际商事仲裁中败诉。
以诉讼、仲裁、调解为代表的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是一国司法参与全球治理能力的重要反映。浙江法院不断打造更高能级多元解纷平台,健全完善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动涉外商事纠纷高效化解,在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过程中,不断重申、解释、实施和调整国际贸易规则。

同时通过交流研究,加深对域外法律体系和司法实践的理解,加大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2019年承办在乌镇举行的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来自25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外嘉宾,近距离观察浙江法院在互联网司法领域的创新实践。2023年选派资深法官参与在北京签署的《联合国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效力公约》起草全过程,为这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海事公约的诞生贡献“浙江智慧”。2025年承办第二十次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积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共同探讨全球治理体系下司法合作的新路径。同年年底,成立全国首个涉外司法交流研究会,打造涉外法治研究的理论高地、服务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智库、培育涉外法治人才的有效平台,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近年来,浙江法院的国际司法“朋友圈”持续扩大,先后与德国、英国、法国、南非、泰国、新加坡等二十多个国家,以及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代表团举办座谈、案例分享等司法合作活动,吸引全球法律精英来浙交流。
截至目前,浙江法院共有11篇案例被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官网收录,数量居全国法院首位。其中,保加利亚ARTPLAST公司与台州市黄岩斯玛特机械模具有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精准运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根本违约的认定、可预见性规则的适用作出示范性裁判,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典型案例。
涉外法治建设的每一步跨越,都彰显着大国司法的自信与担当。浙江法院以开放的姿态拥抱世界,以专业的裁判赢得信任,以创新的实践贡献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