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海事法院在我们最急需帮助的时刻,秉公执法、高效调解,为我们五家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避免了巨大经济损失!”近日,宁波海事法院立案庭收到了一封来自五家外贸企业的联合感谢信和锦旗,字里行间洋溢着企业对海事法院和承办法官的深深感激。这背后,是一场与时间赛跑的“提单争夺战”。

时间回到今年1月,位于义乌的四家外贸企业集中向斯里兰卡出口一批家具。为此,他们委托义乌当地的A货代公司办理业务,A公司转而委托B货代公司向船公司订舱。
按照原定的安排,这批家具将于2月初运抵斯里兰卡科伦坡港,并交付给当地收货人,外贸企业也将按期收工开始春节假期。
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危机打乱了节奏:因A公司与B公司之间发生业务纠纷,货物抵港后,B公司一气之下扣留了十四票海运提单,其中十票提单就涉及这四家企业的全部家具,货值达四百余万元。
“提单若不能及时取回,货物到了目的港也无法交付。”外贸企业负责人心急如焚,“离农历新年不到一周,若年前无法解决,年后将产生难以估量的滞港费、滞箱费等额外费用,商誉损失更无法挽回。”
情势突变!四家外贸企业紧急向宁波海事法院申请海事强制令,请求B公司交付被其扣留的提单。
这些提单是货物的“通行证”。没有它们,货物只能滞留在目的港无法清关。时间紧迫,必须马上行动!
承办法官仔细分析法律关系链条后认为:这个案子不仅涉及这四家外贸企业,还牵涉多家货代公司,如果处理不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
“扣留提单不是解决纠纷的正确方式,反而可能从有理变无理。”在收到材料的当天,法官联系上B公司负责人,耐心释法明理,“如果造成货物滞港损失,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可以交付提单,但A公司必须给我们一个说法。”B公司态度较为强硬。
与此同时,法官也与A公司取得联系,引导其妥善处理与B公司之间的纠纷,避免面临货物滞港损失扩大的风险。
从法律后果讲到商业信誉,从眼前利益讲到长远合作。经过电话、微信反复沟通,B公司态度逐步缓和,纠纷化解的曙光就在眼前。
此时,法官又注意到:在因扣单受困的十四票货物中,除了四家义乌外贸企业的十票家具外,还有四票提单的货主是一家来自香港的外贸企业。根据法律规定,香港企业委托内地律师参加诉讼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但他们在春节前难以及时完成,司法救济之路受阻。
此外,这五家外贸企业同时期还通过B公司出运了其他货物,货值亦达数百万元。这些货物尽管尚未签发提单,如今也笼罩在滞港的阴影之下。
“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将会埋下隐患,引起新的纠纷。”法官决定主动扩大调解范围,争取将这几起“计划外”的潜在纠纷一揽子化解。
在法官的主持下,五家外贸企业与两家货代公司面对面坐下来,逐项核对协商。经过整整两天的沟通,各方达成和解协议:B公司当场交还全部被扣提单,并积极配合A公司和五家外贸企业提取所有货物;针对两家货代公司之间的纠纷,A公司向B公司提供了一定数额的担保,双方后续还将进行磋商。
“当一叠叠提单重新回到我们手中的那一刻,我们心中悬着的‘石头’终于落地。”外贸企业负责人激动地说,“更没想到的是,法院还主动帮我们把其他潜在问题也解决了,我们踏踏实实过了一个好年。”

早春三月,义乌的外贸企业已是热火朝天。海事法官们将继续为广大外贸企业走出国门、开拓市场提供专业高效温情的服务,让这份融融的暖意,伴着澎湃的浪花,奔向世界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