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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法院关于浙JF18B9轻型厢式货车(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信息来源:宁波海事法院 发布日期:2023-02-09 11:04 作者:

宁 波 海 事 法 院

拍 卖 公 告

 

(2023)72网拍4

 

本院将于20232110时起至202322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浙JF18B9轻型厢式货车一辆。车辆型号:福田牌BJ5049V8CEA-FA;行车里程:499170公里;发动机号:89849178;初始登记日期:201623日;燃料种类:柴油;车身颜色:红白色;使用性质:货运。车辆现停放于京东拍卖—象山县法拍车辆专用仓(象山河路78号)。

竞价规则:起拍价7000元,保证金1400元,加价幅度130元的倍数。

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

特别提示:

1、车辆现时技术状况:车辆有钥匙外接电源无法启动;静态检测车辆,发动机变速箱工况不详,外部渗油;内饰保养较差,较多磨损脏污;车身外观较多划痕刮擦,车头较多事故修复,车厢局部修复喷漆,整车漆面较差;无备胎,无随车工具;发动机号,车架号已核对一致;车辆正常上路前建议进行整体保养、检修。

2、车辆结构特点:3座轻型厢式货车;6档手动变速箱;电动门窗;手动空调;保温箱;总质量4495kg;整备质量2805kg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携带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到我院办理委托备案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当天不接收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京东拍卖—象山县法拍车辆专用仓(象山河路78号),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31日接受咨询和看样预约(节假日除外),集中实地看样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下午14:00-14:30,有意者请与本院执行庭联系:0574-89285046(王)。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自行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仅依法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部门。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查询了解车辆上牌、过户的规定,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限牌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的后果。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税费具体金额需买受人自行向相关税务部门核准;缴税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负责协调。

七、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登记入籍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的后果自负。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0580- 2323972(陈)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7日内,即20232816时前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公章、保证金支付书面凭证等相关材料到宁波海事法院,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72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逾期不签署的,视为放弃,法院重新拍卖。联系人:0574-89285046(王)

十二、买受人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即202221516时前付清余款。(户名:宁波海事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622840031606071296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并携带银行支付书面凭证至本院办理移交等手续。联系电话:0580-2323972(陈)。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执行法院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承办法官:0580- 2323972(陈)

拍卖程序类咨询,请先拨打淘宝网技术服务电话:400-822-2870。客服无法办理或需要法院办理的,对外委托管理部门联系人:0574-89285046(王)

监督电话:0574-89285050(王)

本院地址:宁波海事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727

法庭地址:宁波海事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 舟山市定海临城新区定沈路305

本院网址:www.nbhsfy.cn.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淘宝网技术服务电话:400-822-2870

本公告链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

     特此公告

宁波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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