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法院
优化海商营商环境专刊
(第5期)
宁波海事法院 2020年8月24日
我院不断加强疫情防控
常态化背景下执行强制措施
我院执行局处理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强制执行办案的关系,不断强化执行强制措施,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近日,执行干警不惧风雨,连续作战,连扣三船,为相关案件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8月7日下午四时,执行庭接到诉前扣船的指令,赴北仑码头扣押“雪松”轮,但该船舶的具体位置并不十分清晰。两名执行干警闻令而动,立即做好扣船准备。到目的地后,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反复寻找,终于发现“雪松轮”,并依法完成扣船程序回到家中,已是晚上九点,两位干警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8月10日,被申请人迫于扣船压力缴纳了足额担保,后续案件处理具备了坚实的基础。
8月10日一早,执行庭和审监庭派遣三名干警乘坐火车赴福建漳州扣押停泊在东山岛上的“汉荣353”和“汉荣355”两船。因船舶营运借款纠纷,两船抵押权人向本院申请诉讼保全。这两条船是远洋鱿钓船,外海作业时间长,一旦失去本次扣押机会,短期内再难以控制。干警们赶路的同时,今年第六号台风“米拉克”也在快速向福建沿海逼近。8月11日一早,台风在漳州漳浦县登陆。登陆点距离船舶停泊地仅40余公里。干警们一边关注台风走势一边调整扣船计划。下午14时,台风影响逐步散去,干警们在厦门海事法院东山法庭的配合下,完成扣船手续。干警们顶风冒雨,千里奔袭,圆满完成了扣船任务。
8月10日,我院接到了象山法院的扣船委托,要求扣押“象渔供386”船。涉案船舶船东在象山当地法院有9个执行案件未履行,标的总计150余万元。当天下午,两位执行干警奔赴象山实施扣船,在当地码头搜寻、岸上走访均未发现该船。8月11日,执行干警收到“象渔供386”号位置线索。原来受台风影响,该轮回港避风。执行干警立即出发控制住了船舶。地方法院的相关案件终于有了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