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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一期:我院审监庭借助“云上法庭” 审理一起重大涉外涉油污船舶碰撞案件
信息来源:宁波海事法院 发布日期:2020-03-27 10:26 作者:宁波海事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优化海商营商环境专刊

(第1期)

 

宁波海事法院                     2020327

 

我院审监庭借助云上法庭

审理一起重大涉外涉油污船舶碰撞案件

 

2020318日,审监庭通过云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国主体、涉及纠纷标的额约2.18亿元人民币的船舶碰撞索赔案件,该案因涉及船舶漏油污染海洋环境而备受关注。

20181224日,佐罗(El Zorro轮(巴拿马籍)与艾灵顿(Ellington轮(新加坡籍)在我国嘉兴海域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佐罗轮约400吨基础油泄露,造成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艾灵顿轮船东向我院起诉请求对方船东赔偿碰撞事故造成的相关损失,并向我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佐罗轮船东提出反诉,也向我院申请设立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基金,该设立油污基金案件系全国首例涉外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件。随着两个基金的成功设立,涉及该起碰撞事故的相关诉讼均进入我院。据统计,除申请设立基金及债权登记的案件外,我院共受理涉及该起碰撞事故的诉讼案件6起,分别为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责任纠纷、船载货物损害赔偿纠纷、油污清防污费用索赔、海洋环境损害索赔,涉标的超5亿元人民币。相关案件的审理受到船舶保赔协会、中国油污理赔基金中心、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及有关海洋、渔业、生态资源职能部门及其他国内外机构及行业的广泛关注。

本案原定于2020213日开庭,因疫情原因而延期。为了尽快开庭,经各方协商,决定以网上开庭的方式庭审。该案系我院首次使用云上法庭设备进行网上开庭,在审管办技术人员的全力支持下,近三小时的庭审顺利进行。该案将于近期宣判。

此次云上法庭审理该起重大涉外涉油污船舶碰撞案件,是我院在全面优化海商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又一创新举措,将线上审判与线下经济相结合,将疫情防控与不误主业两手抓,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努力为我省海洋经济的发展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竞争有序、及时高效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