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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动态(2019-20)强制下的主动履行——史上最强执行措施显威力
信息来源:宁波海事法院 发布日期:2019-07-24 11:14 作者:宁波海事法院

今年5月,省高院出台了被称为“史上最强执行措施”的“十三条意见”,随后我院出台了实施方案。两个月以来,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的案例不断出现,措施的正面效应正在逐步显现。

 7月18日,我院一起执行案件的经办人收到一位王姓律师从蚌埠打来的电话,称是被执行人蚌埠市经纬船务有限公司委托其付款,故致电询问我院的执行款账号。经办人觉得奇怪,我院发送的执行通知书中有执行款账号,为何律师还要电话询问?细问之下,王律师解释道,公司新近搬迁至新址,并未收到执行通知书。但本院在寄送执行通知书同时采取的冻结账号及对法定代表人的限消措施也生效实施,被执行人蚌埠市经纬船务有限公司的经营和法定代表人出行受到影响,为避免麻烦,委托王律师代为主动履行,故此才有了王律师电话询问账号一事。经办人即刻把执行款账号发给王律师。7月22日一早,经查,执行款——包括利息、执行费及案件受理费,均已到账。

7月3日,我院一起执行案件的经办人收到一位被执行人叶某打来的电话“二十万已全部打入执行账户,请求法院解冻我的账户”。原来两年前,该被执行人拖欠申请执行人劳务费十九万元。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将自有的一处房产抵债,但在后续协商中,双方对房产价值产生争议,故申请执行人于今年6月17日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本院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并按判决计算利息和延迟利息通知被执行人。由于该账户涉及到养老保险的缴纳和水电费扣缴,迫于执行措施的压力,为不影响生活和养老金的领取,被执行人叶某夫妇接通知后次日就赶来海事法院,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马上付了款。

6月23日,经办人接到了一个从加拿大打来的越洋电话,电话的那头是我院四起系列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其称发现自己被法院限制消费,导致不能在国内坐飞机和高铁出行,影响了其与国内家人的联络,因此近期要回国将案件处理掉。原来该被执行人因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欠申请执行人300余万元,后该公司法人赴加拿大陪读失去了联系,公司股东各奔东西,无人出面处理。经办人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高和失信的执行措施并到其经营场所现场调查,还通过业务员给公司法人带话。在执行压力下,该公司法人萌生了主动回国了结案件的想法。经办人对被执行人消极对待法院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经办人询问了该法人的行程后为其做了限制消费的单次解禁,以便其能够到宁波处理案件。7月9日,在经办人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7月底,第一期履行款90万元如约支付,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

下一步执行局(庭)将继续努力,严扣系统监控节点,着力提升执行效率,不断加大长期未结案清理力度,确保完成年初预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