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审务公开>规范性文件
中共宁波海事法院党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宁波海事法院 发布日期:2017-06-03 16:46 作者:宁波海事法院

甬海法组〔2017〕17号

 

中共宁波海事法院党组

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

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进一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确保全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根据中央、省委及宁波市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精确把握目标要求,持续深化学习教育实效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突出经常性教育特点,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以解决问题、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实现政治信仰更加坚定、宗旨观念更加牢固、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格,作用发挥更加充分、组织活力更加显现,为推进本院积极参与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为加快推进宁波建设国际港口名城及打造东方文明之都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从严抓实学习研讨,推动党员教育常态化

1、突出学习重点。要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要认真落实本院党组《关于在全院机关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甬海法组[2016]10号)的要求,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时组织学习中央重要会议、重大部署和重要文件等精神,使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化成果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认识。

2、健全学习制度。要把“两学一做”纳入党员教育计划,按年度对学习教育作出安排。院党组中心理论组、各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加强研讨式、互动式、调研式学习,提高学习成效。

3、拓展学习资源。结合宁波市直机关党工委开展的“万名党员上讲台”活动,推动支部书记、先进典型、普通党员上党课。积极参与宁波市委党校和行政学院组织的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培训活动。充分利用宁波市红色传统教育和廉政教育基地,强化对党员的党性教育。

4、创新学习平台。积极参与宁波市举办的大型开放式组织生活,努力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开展“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打造“红色空中课堂”,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以微党课、微视频等形式,发布推送学习内容,扩大党员学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创设载体搭建平台,推动作用发挥常态化

1、搭建三亮三比平台。在诉讼服务中心、派出法庭设立“党员示范岗”,组织党员参加重要活动统一佩戴党徽,组织机关干部“知行你我.勇立潮头”风采大推送,推动党员亮身份、亮岗位、亮承诺,比服务、比业绩、比贡献。评选“好支书”“好党员”“两优一先”等,选树“两学一做”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学优看齐、对标赶超、奋勇争先。

2、健全党员群众联系机制。严格落实信访机制,坚持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制度。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鼓励党员在居住地担任社会治理网格管理员。

3、深化党员锋领行动结合年度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每年推出党员攻坚克难的“锋领行动”。结合今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大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和 “治水剿劣”锋领行动,推动党员干部在服务中心中勇担重任作表率。

四、深入开展对照检查,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

1、深化五查五看对标检视。引导党员按照“四讲四有”标准,重点在理想信念、纪律规矩、工作作风、组织观念和责任担当等五个方面开展“五查五看”对标检视,着力解决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要查找分析是否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坚决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等问题。要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党员教育管理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要对照查找出来的问题清单,列出具体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2、深化党性体检、民主评议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意见征求、对照检查、谈心谈话,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年底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推行党员“红黑榜”,严格稳慎处置不合格党员。

3、深化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要每年梳理分析工作短板,研究确定若干重点任务,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集中力量攻坚克难,重点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抓好“灯下黑”问题整治。

4、深化推进正风肃纪。把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作为规范党员干部的硬约束,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

办法”、“六项禁令”和全省政法队伍“七个绝不允许”、浙江法院“五条纪律”和宁波市委“20条措施”落实情况,结合省高院开展的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活动,经常性开展司法巡查,围绕治理“为官不为”,深入开展“打通中梗阻、提升执行力”专项行动。大力开展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司法效能。

五、充分激发基层活力,推动支部建设常态化

1、强化党支部主体责任。建立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凝聚党员、联系群众等基本功能,做实做细教育管理党员的基础工作,不断激发党支部和党员的创新活力。引导党支部找准工作着力点,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学习教育、党建工作的好途径、好载体、好平台,把“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教育途径和教育方式。

2、强化党支部基本建设。选好配强支部班子,积极参加宁波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相关活动,每年派支部书记参加轮训,推广“书记.加油”、“书记向前冲”等做法,推动组织落实组织关系接转、党员档案管理、党费收缴、按期换届等各项工作制度。大力推进网上支部建设,组织党员开展线上学习、互动交流,建立党员活动阵地。

3、强化固定组织生活日制度。党支部要紧扣“两学一做”主题,与“三会一课”紧密结合,每年制定固定组织生活日活动计划,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并向支部党员公布。探索实行组织生活日纪实制度,如实记载活动开展情况。加强对固定组织生活日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固定组织生活日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开展固定活动日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及时纠正,情况严重的要严肃整顿处理。

4、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完善“岗位对责、绩效对账”制度,深化党员干部负面言行提醒制,严格执行党员管理“十条红线”,建立健全党员违纪违法及时通报机制。

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形成以上率下生动局面

1、带头深化学习。要进一步用好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有效载体,明确学习主题、健全学习制度、提升学习效果。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带头学原文读原著、参加集中学习、开展专题研讨,带头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2、带头讲专题党课。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结合基层调研、结对联系、走访慰问等工作,紧扣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践行“四讲四有”等内容,党员领导干部要到支部讲党课。党组书记及机关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

3、带头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如有谈话函询情况要作出检查说明。积极参加党员固定组织生活日活动;开展经常性的党内谈心谈话;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如实向组织请示报告。

4、带头担当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六心”、提振“六气”,带头履职尽责、改革创新、岗位奉献,积极参与化解矛盾、领办实事、推进破难攻坚,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生动局面。要让敢担当、敢作为在干部队伍中蔚然成风。

5、带头改进作风。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党章党纪,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整改“四风”问题。深入推进“立家规、正家风、严家教”行动,广泛宣传颜志定同志等身边的好家风好典型,鼓励党员干部带头订立家规、严格家风家教,以自身模范行动树好形象、带好风气。

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常抓细抓长。院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每年专门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院机关党委要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加强督促指导。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结合总结、述职进行检查和评估,作为评判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机关党委每半年要对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一次分析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帮助解决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中国共产党宁波海事法院党组

2017年5月27日